海關拘健身公司4職員 涉威嚇銷售健身服務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4/24 20:51

最後更新: 2018/04/24 20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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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今日拘捕2名健身中心男職員及2名健身中心男董事,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。(資料圖片)

海關今日(24日)拘捕2名健身中心男職員及2名健身中心男董事,他們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,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案件仍在調查中。

案情指,海關早前接獲舉報,指一間位於油麻地的健身中心的職員於銷售健身服務時,向2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,迫使他們購買分別價值3000元及1.8萬元的健身會籍。經調查後,海關人員今日拘捕4名年齡介乎20歲至64歲男子。

海關提醒商戶遵守《條例》規定 ,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。購買服務前,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。如不欲購買服務,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。

根據《條例》,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、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,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,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,即觸犯《條例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。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、縱容或疏忽下觸犯,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。